前面有提到,四喜媽在月子中心的時候,有發信回去問請育嬰假的流程,以及相關文件等,但是從人事主管處得到的回覆是,"請四喜媽直接到公司處理,其他人不要插手"之類的回覆。其實在當下,我們也大概知道,公司在這個請育嬰假的上面,應該是會要對四喜媽進行刁難的行為。
既然公司都沒有辦法提供任何資料,我們就從網路上來搜尋吧。請育嬰假留職停薪,總共要包含三個步驟:
確認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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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任職滿6個月(如果不滿6個月,只要雇主同意也能申請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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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還沒滿3歲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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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配偶要「在職中」(因此爸媽兩人都要申請的話,必須錯開申請時間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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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申請以6個月為一個單位,最多兩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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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2個以上的小孩,以「最小子女」的出生日期為計算點,在滿3歲之前,育嬰假同樣最長可以請到2年。
如何申請?要繳交給雇主包含以下內容的書面申請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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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、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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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留職停薪期間(包含開始日、結束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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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的出生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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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假期間的住所與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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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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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配偶在職證明
向勞保局申請"育嬰留職停薪津貼”
- 向雇主申請取得"育嬰留職停薪證明"之後,始可向勞保局申請"育嬰職停薪津貼”
換言之,其實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要取得雇主的育嬰留職停薪證明,才能請育嬰假,才能申請留職停薪津貼。
四喜媽回去上班的第一天,帶著上面所寫的相關文件,準備要開始跑流程的時候,人事主管就直接拒絕在相關的文件上簽名,並且對他說,等一下去會議室,有事情要說。這時候四喜媽就打電話來跟我說,"看起來公司是不打算要給我育嬰假了,還叫我去會議室"。我就跟四喜媽說,"那去會議室的時候,記得把他跟你說的所有東西,都直接錄音錄下來,以後不知道甚麼時候會用的到"。"好",四喜媽戰戰兢兢的回答。過了不久,就進了會議室,展開了第一天的攻防了。
錄音的逐字黨,這邊就暫時不全文放上來,就節錄人事主管的部分錄音內容,大概就是不外乎下面這幾個東西重複地說:
- 你要請育嬰假的mail不是公司文件,所以你並沒有請育嬰假,而且我已經不同意你請育嬰假了,至於你主管有沒有跟你說我不知道。
- 公司沒有在妳懷孕的時候資遣你,已經是仁至義盡了。
- 你請育嬰假,之後回來也沒有這個缺了。
- 我就是要給你資遣費,資遣你!
- 我要資遣你,跟你申請育嬰假完全沒有關係
- 你沒有跑完流程,就是公司員工,我就是可以資遣你
這些屁話放出來之後,人事主管就叫四喜媽好好的想一下,說等一下要開會就落跑了。留下四喜媽在會議室裡面。四喜媽這時後又打電話來說,
"看起來公司就是不要給我請育嬰假,打算要資遣我了,再來要怎麼辦?"。
"就先繼續待在公司啊,不然要怎麼辦,看他們下一步要怎麼做再說阿",
"嗯"!!
過沒有多久,人事主管果然又來找四喜媽去會議室了,準備第二輪的戰爭了…………未完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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